如何界定香港公司的利润来源?判断的基本准则你了解吗!

栏目: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17


对于如何判定香港公司的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则有多项判定标准。由于香港实行案例法,因此对香港公司利润来源的判定都会参考以往的法院权威
判决,主要依据为以下几点:

1、事实问题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由利润的性
质,及产生有关利润之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2、先前或次要的活动

有关运作所包括的,并非纳税人在其业务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其判定的重点之一,是确定纳税人获利交易的地理位置,并将这些交易行为与其
先前和次要的活动分开考虑。

3、作出决策的地点

作出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只是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而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4、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概括指导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5、海外业务办事处


一个业务单位可能在海外设置办事处,在香港以外赚取利润。但如果该单位没有设立海外业务办事处,并不代表其所有利润一定是于香港产生或得
自香港。


6、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从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所赚取,可根据该交易所产生毛利的地点而决定。


7、对贸易公司利润来源的判定原则


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所得利润则必须在香港纳税;而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达成,所得利润则不需要在香港课税。


由此可见,

对于一家香港公司是否要在香港本地缴税,

涉及很多方面的因素。

甚至很多业务细节问题,

都有可能左右最终评税结果。

因此,

香港公司最初的账务审计及税收筹划就显得至关重要。

在这样的情况下,

就必须选择一家专业且熟悉香港税收政策的秘书服务提供商

为您出谋划策,

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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