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桔共享单车,注册青+白颜色商标,能成功吗?

栏目: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9

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仅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方便,并且在强调低碳的今天,也是为生态保护做出的一项巨大贡献。小黄车、小蓝车各种颜色的单车不
仅方便人们辨别,同时也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共享单车领域,颜色也成为一种鲜明的标志,不少品牌出于防御性保护申请了颜色商标。

青桔单车也不例外,其运营商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青色+白色”组合颜色商标。然而,青桔单车的颜色商标申请遭到了国家知识
产权局驳回,青桔单车遂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 32639831 号图形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是由青色和白色组合而成的颜色组合商标,
且已明确表示颜色的使用位置。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在自行车、广告服务等商品或服务上已获得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故驳回
了小木吉公司的申请。


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相比较传统的文字、图形商标而言,颜色商标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更容易区分产品的厂家
或服务的公司。

这个特点在共享单车领域尤为明显,这也是很多共享单车品牌热衷于申请颜色商标的原因。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颜色商标显著性比较难以获得,因此商标注册难度较大。但随着传统商标资源的匮乏,以及相关法律对声音、颜色等非传统商标
的鼓励,未来注册颜色商标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01

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必须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且这些颜色能组成一个整体。

02

颜色组合商标所选用的色彩必须具体限定,且在申请注册时商标申请人应提供色样,不能笼统地描述为某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如红色、黄色等。

03

颜色组合商标应具有合法性,不能抄袭或剽窃他人的

04

颜色组合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可以用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05

颜色组合商标不应具有功能性,比如使人镇静或压抑等。

06

颜色组合商标不得与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冲突,比如不得侵犯他人在先合法取得的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然而,颜色组合商标的注册申请也并非容易,实践中对其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商标获准注册需要具有独特性和显著性特征,而颜色商标的显著性特征
则比较难以获得。


商标申请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不管是传统的文字、图形商标,还是声音、立体、颜色组合商标也好,在注册商标时都可能面对审查问题。如果您对相
关规定了解的不是特别清楚,建议咨询卓瑞企业专业顾问,事先做好查询和准备工作,商标申请才能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