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海·越南篇(三)越南税收制度

栏目:行业动向 发布时间:2025-02-21

在时代变迁之下,很多中国外贸老板,都会去越南设厂,或者用越南公司来做转口贸易。但越南的企业税收较高却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深入了解越南的税收制度。

越南的税务管理部门

越南的税务管理部门由税务和海关两部分组成。税务局负责国内税收的征收,海关负责关税的征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局是越南财政部领导下的两个负责税款征收的直属机构。

越南税务系统包括税务总局、省直辖市税务局、市/县/郡税务分局以及地区税务分局(直属省直辖市税务局)。

海关系统包括海关总局、省直辖市海关局和海关分局。越南税务局不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没有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分,税收收入全部由财政预算统一调整。


税收体系特点

越南的税收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 多层次性

税收体系涵盖了国家、省/直辖市和县三级税务机关,确保了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和税收收入的合理分配。

  • 税种多样性

税收体系涵盖了多种税种,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既针对企业也针对个人,既涵盖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和消费,也涵盖了资源的开采和利用。

  • 税收优惠丰富

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越南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税率、免税期、加速折旧、投资信贷和关税减免等。

主要税赋和税率

越南为WTO成员,内外资企业都采用统一税收标准,对于不同领域的项目实施不同的税率和减免期限。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出口税、特别销售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农业土地使用税、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财产税、印花税、门牌税等。

  • 企业所得税

当前越南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20%企业在石油、天然气及贵重稀有资源的寻找、勘探、开发所得适用32-50%的所得税率。符合相关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享有10-17%的所得税优惠,并享受“四免九减半”(即企业自盈利起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或“六免十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四免九减半”政策指的是外资企业在前四年免税,随后九年减半缴纳税款;“六免十三减半”政策则指的是外资企业在前六年免税,随后十三年减半缴纳税款。对于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经政府总理批准最高可享受30年的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起,越南实施了全球最低企业税政策。这一政策规定,对连续4年中2年合并总收入达到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将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

根据越南《增值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当前越南的增值税率有三档:0%、5%和10%;出口加工企业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4年1月1日起,越南对征收10%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对征收10%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降低2%,即执行8%的税率。
此外,越南政府还为营业场所提供了增值税计算税率的减免政策。具体来说,营业场所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将享受20%的增值税计算税率的减免。

  • 特别销售税

根据越南《特别销售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越南对部分产品、进口商品和服务征收特别销售税。
如对烟叶制品征收75%的特别销售税,酒类根据度数征收35%或65%(啤酒为65%)销售税;9座以下汽车根据排量征收35%-150%的特别销售税;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税幅为同类排量汽车的70%;生物燃料汽车税幅为同类排量汽车的50%;歌舞厅、赌场、高尔夫球场等娱乐经营秘征特别销售税从15%-40%不等。

  • 进口出口税

越南财政部每年年底更新商品的出口税税率和进口税税率。除免税商品外,绝大部分进口越南的商品均需缴纳进口税。
进口商品税率分为普通税率、优惠税率和特惠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在贸易关系中给予越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
越南对从WTO成员进口的商品给予承诺优惠税率。特惠税率适用于从与越南签订自贸协定(FTA)的国家(地区)进口的商品。享受特惠税率的商品需提供原产地证书(C/O),否则适用普通税率,即优惠税率x150%。

  • 个人所得税

自2020年7月1日起,越南个人所得税免征起点由月收入900万越盾(约384美元)上调为月收入1100万越盾(约473美元),如家庭成员无收入,每增加一个成员,月免征起点上浮440万越盾(约189美元)。月收入超过免征额度的家庭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从5%至35%不等。非居民外国人仅就来源于越南的收入纳税,第1年适用25%的税率,以后各年度适用外国居民应征税率。
与越南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其居民如果属于越南非居民纳税人并符合一定条件,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 环境保护税

越南对部分在使用时产生环境污染的商品(主要是汽油和煤炭)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环境保护税。
如汽油、柴油和润滑油,每升或每公斤征收1000-4000越盾(约合0.04-0.18美元),煤炭为15000-30000越盾(约合0.66-1.3美元)/吨,尼龙袋50000越盾(约合2.2美元)/公斤等。

  •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

根据越南《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及相关规定,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使用非农业生产和经营用地的组织和个人,税率不同:
(1)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商业用途的住宅用地,适用累进式税率。多层多户住 宅、公寓和地下工程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2)非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和商业用途非农业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3)用途不符或未按规定使用的土地,适用0.15%的税率。
(4)投资商注册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投资项目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5)被侵占或挪用的土地适用0.2%的税率。

  • 门牌费

即营业执照费。企业除投入生产经营的第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缴营业执照费外,此后每年根据注册资金额度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个人和家庭经营户,根据年营业收入额缴纳相应的营业执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