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司类型
越南商业法规定,外国公司可以在越南开设代表处,只要他们已经经营超过一年。
虽然越南代表处可以100%外资持有,但不允许在越南从事与生产相关的商业活动。因此,只能参与市场研究与促进母公司的业务。必须任命一名常驻代表,并向工业和贸易部门办公室提交年度报表。
有限责任公司是越南最常见的公司类型,也是越南公司法规定的最基本的公司形式。需要最少一位股东,无国籍限制(满18周岁)。(注:外商独资公司需要为人一名当地居民或者有越南居住权的人士担任法人代表,公司成立后,法人必须12个月内在越南居住至少183天)
越南公司需要在当地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注入股本和贸易进出帐,获得外国投资证书(FIC)的批准,越南政府允许外国人在越南投资,批准FIC需要最低投资1万-30万美元。要以董事或股东,法人身份进行双认证,中英文认证,后续在越南使馆进行认证(向使馆说明成立公司来意即可)。
而且,所有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时也必须向当局提供:越南的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的银行存款证明,证明文件要在公司注册完成后的12个月内提供。每年需要向当局提供年度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这是向母公司汇款的先决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外国股东成立,对股东国籍没有严格限制。股东人数要求最少3人,没有上限。
优点是被允许发行股票,可以在越南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是大中型企业乃至于跨国集团公司投资越南的理想选择。
外国公司可以在越南开设分公司,前提是他们在国外开展业务至少五年。是母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财务报表每年都必须和母公司进行合并申报,设立手续也是相对复杂。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1)申请书
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相当于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经营登记
公司必须在省、中央直辖市经济仲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经营登记。
(3)成立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或地方报纸连登三期公告。
关于投资许可证问题,按越南法律规定可分成二类:
✔ 第一类是登记颁发投资许可证,适用对象包括投资额3000亿越盾(约合1300万美元)以内且不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类别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准备材料包括:
1、投资登记表(按计划投资部统一表格办理)
2、投资者法律资格证明
3、投资者财务状况报告(投资者自行编制并承担责任)
4、联营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
以上资料准备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呈送计划投资管理部门。自收到合格文件之日起15天内,计划投资管理部门颁发投资许可证。
✔ 第二类是审批颁发投资许可证,适用对象包括投资额3000亿越盾(约合1300万美元)以上或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类别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准备材料包括:
1、投资许可证申请书
2、投资者法律资格证明
3、投资者财务状况报告(投资者自行编制并承担责任)
4、项目经济技术可研报告
5、合作经营合同等。
如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的项目,还需提供说明投资项目满足所需经营条件的报告。
按照越南法律规定,企业只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已登记进行合法经营,即可获得在越南成立代表处的许可证。大致流程包括:
1、代表处负责人办理好护照、无犯罪记录及国内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到拟设立办事处地租办公场所,签订租房协议;
3、到越南工贸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和须准备的资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
4、向拟设立办事处所在地的省市工贸厅提交设立办事处的申请材料;
5、省市工贸厅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设立许可证
6、在越南规定报纸进行公告;
7、刻章、开设银行账户,之后开展正常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企业在越南成立的分公司不能再设立代表处。
成立分公司要把材料寄到越南工贸部。企业申请获得成立分公司许可证,所需的文件包括:
1、企业申请成立分公司的申请表(按越南工贸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然后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局(或省级外事办公室领事处)认证,之后由越南驻华使馆、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所有经过认证后的材料需在越有资质的认证翻译中介机构进行翻译,这样文件才有法律效力。
